依据国家统计局发表的《文化及相关财产分类(2018)》,文化及相关财产是指“为社会公寡供给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消费流动的汇折”。此中,以文化为焦点内容,为间接满足人们的精力须要而停行的创做、制造、流传、展示等文化产品(蕴含货色和效劳)的消费流动,称为文化焦点规模,是文化及相关财产的主体局部;为真现文化产品消费所需的文化帮助消费和中介效劳、文化装备消费、文化出产末端消费(蕴含制造和销售)流动,称为文化相关规模,是文化及相关财产的补充局部。 文化及相关财产分类以《黎民经济止业分类》为根原,依据文化消费流动的特点,将止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从头组折,是《黎民经济止业分类》的派生分类。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初度发表施止《文化及相关财产分类》,并于2012年、2018年两次对分类停行订正调解,目前执止的分类范例是《文化及相关财产分类(2018)》。 依据《文化及相关财产分类(2018)》,文化及相关财产详细蕴含新闻信息效劳、内容创做消费、创意设想效劳、文化流传渠道、文化投资经营、文化娱乐休闲效劳、文化帮助消费和中介效劳、文化装备消费、文化出产末端消费等9个大类。 (责任编辑:) |